第367章 我想做点事

妖族!

大大的两个字,出现在金源心头。

妖族肯定已经来过了。

至于是小股部队袭扰,还是大军已经破城,金源并不能判断。

他抬眼望去,只见那凉亭的柱子上题着一首诗:

终古高云簇此城,秋风吹散马蹄声。

河流大野犹嫌束,山入潼关不解平。

金源以他有限的古诗词储备判定,这首诗他没学过。

直到他在柱子的破角处看到了一行更小的字,心头顿时又一惊:

清代,谭嗣同。

“这居然是谭嗣同的诗!”,金源的心头立刻浮现出历史课本里那个独自留下直面刽子手屠刀的年轻人形象。

那双眼睛里,有光。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这两句,也是金源为数不多的特别欣赏并且能够背下来的诗句。

无他,就是仰慕和敬佩。

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还能看到谭嗣同的诗,当真是有缘。

金源吸了下鼻子,继续往前靠近着,四周的风很冷,吹打着他粗糙的脸。

遍地的茅草很高,成枯黄状,在寒风之下东倒西歪。

他离这座城的大门越来越近了。

但是城门上没有任何的部队,人族妖族都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