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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城,至关重要。
前两个月杨千钟曾经跟他秘密提议过,一旦打下邺城,就要将镇北大将军府搬迁至邺城,把邺城作为大本营经营,以坐北朝南之势俯瞰天下。
目前此事尚是绝密,只有杨千钟寥寥几人心里有数,相关准备工作都在紧锣密鼓筹划中,就等着邺城收入囊中。
对于这样一座足以震慑北方的军事经济重镇,张崇义一开始就没指望三五个月能攻克,最理想的结果是半年拿下,最坏的结果无非是一年半载。
他春秋鼎盛,一年半载完全拖得起,涿郡的粮草供应两年内不会短缺,不能给张微太大的压力。
他伸手指了指不听使唤的迎春,发出毫无杀伤力的威胁:“你这死丫头,给我等着,有你哭的时候。”
迎春吐了吐舌头,顽皮道:“奴婢等着呢。”
张崇义无非是过过嘴瘾,顺手拿起一封公文准备批阅,看完就一把摔在桌上,嘴里碎碎念道:“什么玩意,山里出现怪兽也值得上报大将军府?这些县官真是地里的韭菜,一茬不如一茬,一点治事能力都没有。”
骂骂咧咧一顿后,忽地醒悟过来,又捡起那封公文细细揣摩,自言自语道:“生生撕裂了三头熊罴?这是什么怪兽?老虎恐怕也没这个本事吧?”
迎春的好奇心被勾起,探头探头的想看公文,问道:“公子,你在嘀咕什么?什么东西撕裂了三头熊罴?”
张崇义指着那封公文说道:“听说北山近年出现了一头怪兽,力大无穷,比老虎还生猛,撕裂了三头熊罴。
县城兵力有限,请求大将军府派兵去捕杀。啧啧啧,这可是闻所未闻呀。
以我的武功,赤手空拳都不能生撕熊罴。这倒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或许只有那种天生神力的悍将才有这等恐怖本领。”
迎春双眼发光,显得饶有兴趣,讶异道:“谁呀?比公子还厉害?”
张崇义脸上挂着笑容,煞有介事地吓唬迎春道:“此人名叫金不换,是当年朝廷大将军金淳中的儿子,双臂有龙象之神力。
当年我游历江湖,碰到此人,被他打的没有还手之力。
听说他以前有个坏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