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番,“热闹”也算看罢,两人回到住处。
水雾中,元霆身着一袭锦缎黑袍泡在池中,池水打湿了黑色锦缎,与宽阔而紧实的肌肤相贴,莫名衬出几分贵不可攀之势。
他靠于池边,双臂随意展着,深邃的眉眼浅浅阖着,斧凿雕刻般的俊脸如梦似幻。
棠凝则如愿坐到那架秋千上,垂下的绸缎浸润在水雾中,连带着将那光洁如玉的脚映衬出几分朦胧,似九天仙女。
她的脚尖轻点着,无意识地从温热的水面拂过,带起圈圈涟漪。
她还在想秦沁的事。
痴心错付竟需要折进去这么多年光景,真是平白误了大好年华,消磨了心气与朝气。
值得庆幸的是她能从混沌中醒过来,也算是及时止损,总比稀里糊涂、委曲求全过一辈子强。
就是这个何礼仁呐,不知是个例,还是某一部分男人的缩影。
古有陈世美,今有何礼仁......
想到这,棠凝极轻地叹了一口气,感慨道,“世间男儿皆薄幸。”
她的声音不算响,元霆眼皮都没动一下。
只是下一瞬,口放阙词的某人倏地一下被迫离开秋千,落入他怀中。
元霆睁开眼睛,漆黑的眸子透过朦胧的水汽落到棠凝莹白的脸上,他启唇,声音清润,“我不是。”
—世间男儿皆薄幸。
—我不是。
棠凝黑白分明的眼睛与他的对上,卷翘的睫毛一眨,带着一丝调皮,“何礼仁为钱为权为登青云梯,你自然不需要这些。”
闻言,元霆眼角初霁,却不想棠凝继续说道,“你呢,为的是红粉骷髅,怎奈时光易逝,红颜衰退,到那时......”
她嘴里叹着气,眼睛却是晶晶亮的,摆明了想听些甜言蜜语,好驱散掉那些负面的情感个例。
元霆鲜少说爱,但每次一说给棠凝带来的震撼是直击灵魂的。
只是——
甜言蜜语这个东西,棠凝喜欢,元霆又何尝不爱呢。
元霆垂眸看她,唇角浅浅勾起,反其道而行,“那你喜欢我这副皮囊吗?”
棠凝毫不犹豫地点头,“超级喜欢。”
眼前这副皮囊就跟长在她审美点上似的,越看越爱,无法自拔。
元霆嘴角笑意更甚,他学着她说话,“会老的。”
棠凝斩钉截铁,“那我也喜欢。”
说话间,她再次把目光落到那饱满得恰到好处的唇上,这唇,好亲,爱亲。
为色所迷的棠凝情难自已地凑上去,耳鬓厮磨间发出一声喟叹,“我以前真傻。”
怎么能不算傻呢?
当初为什么会对元霆哥退避成那副模样?
平白耽误了这么多年。
元霆明知故问,声音低低的,“哪里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