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时候,很多白天蛰伏的动物都会出来觅食,这山里面不乏有狼和豹子之类的,他们会到河边饮水,你紧靠着我,千万不要走远。”
“好。”梅婧怡紧张的说道。
作为京城御史的女儿,梅婧怡就算只玩琴棋书画,不学做女红,也绝对会远离庖厨,而在军营中锻炼多年的李言蹊,辽东白山黑水的密林也可以如履平地的进出,野外生存,处理猎物都是小儿科。
是以,李言蹊蹲在溪水旁给那条兔子开膛破肚,剥皮褪毛,梅婧怡什么也做不了,就紧贴在他身边,静静的看着他清洗。
漆黑的夜幕是最好的保护色,让人白天不敢说的话可以敞开了说。
“你是李言蹊吧?陶不言,陶兄?”在静谧中,梅婧怡突然开口,不过已经没有了前几日那种夹枪带棒的呛人语气,就是那种很平静的问话。
李言蹊没有马上回答,只有那种悉悉索索的洗剥处理的声音,良久,他才淡淡的回答道:“是。”
或许是错觉,李言蹊听到了梅婧怡竟然发出了一声放松的轻吁,好像如释重负。
“那你知道我是谁?”
“知道,梅婧怡,梅国桢梅御史的小女儿,我的未婚妻。”李言蹊这次回答的很快,同时他手上的活也一刻没停。
梅婧怡声音中有些颤抖:“你从什么时候知道我是梅婧怡的?”
“一开始就知道。”李言蹊停顿了一下,“在酒楼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谁了。”
“原来,原来你一直都知道。”梅婧怡愤愤的喊道,“只有我,跟个傻子一样。”
“我是不是特别的可笑?自己一个人上杆子似的从京城一路跑到山西,然后找人去打听自己未婚夫,而他本人就在旁边看笑话。”她的声音里都带了哭腔。
“不是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李言蹊手足无措,他最见不得女孩子哭,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哄得女孩子不哭,“虽然我们在京城都参加过一些文会,但我并没有见过你,是朱鼐钧那死胖子认出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