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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孟十之前还在军队里待了十几年,学了不少东西,也经历过不止一次有高手参与的大战,见过不少高手的外形和手段。
随着这些记忆的涌现,他内心的自信几乎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害怕被看穿心思的恐惧,和掩饰恐惧的努力强撑。
接下来的日子,孟十一直沉浸在对城主的恐惧和愧疚之中,他没有等到对方给他找工作,就自己先找到了个工作:运货员。
这个工作来得很简单,他拿着钱去还了烤肉店后,随口问了一句哪里能找到工作。
烤肉店的老板就跟他说,烤肉店订货的屠宰场在招人,并给了他一个地址。
照着地址去,他果然看到屠宰场在招人,其中运货员的要求只有:力气大耐力好。
他堂堂金丹,要胜任这个工作简直不要太简单。
每天的任务就是,从屠宰场将肉运到下了订单的餐馆里,非常简单。
仗着风行术能飞得更快的优势,其他人要辛苦一日的工作,他只需要小半日就能做完。
剩下的大多数时间,他都在城市里溜达,即便是对于金丹期的他来说,这个城市也是有够大的。
而且很奇怪,明明是开阔的平原地带,城市却建成了狭长的带状。
孟十心想如果换他做城主,肯定会建个尽量圆形的城市,中间城主府,建筑和街道一层层辐射出去。
运货员的薪酬是一月6块金币,孟十之前做小队长时,也才一月4块半金币而已,差距之大令他咋舌。
而他已经算是收入很高的了,他手下的兵卒才3块金币,他认识的几个在富人家里当下人的,一月仅仅1块半金币。
往日里,他和手下的兄弟们,十天半个月才舍得吃一次羊肉,算是打牙祭,但现在却可以经常吃——只要不是烤全羊。
即便是烤全羊这样的节日盛宴,这个城市居然也才2块金币3块银币而已,简直便宜得不行。
在他之前生活的城市,烤全羊根本不是底层士兵可以想的。
得过大节时,几个队几十人一起凑钱,才敢吃一次。
要么就是靠抢掠,但那不符合他的为人标准。
前后相比,真的没法比。
要不是他已经金丹,他都想在这里一直生活下去了,简直太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