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你干?干什么?”大力笑问。
站在旁边的张启飞急忙给他递眼色,示意他不要假装糊涂、不识抬举。
龙志军看出来了,大力是个桀骜不驯的人。
从他穿着大短裤和人字拖来到这儿,到他飞身捉鱼、打败十几个练家子,还有这句明知故问的话,足以证明他是这样的人。
有才华的人大都有这样的性格,他们总是不守规矩、放浪不羁。
目前来看,这小子在武功方面绝对是天赋异禀的人,至于其他方面,还不得而知。
有本事,放肆一点很正常,倒是像张启飞这样的人,中规中矩,把情商发挥到极致,听话顺从好管理,但要他有突出的成就也不可能。
龙志军淡然一笑,问道:“大力,你现在做什么事业?”
“开了个小酒吧,在唐人街。”
“一年能挣多少钱?”
大力当然明白龙志军的意思,想了一下后说道:“嗯,挣不了多少,够吃够喝而已。”
龙志军呵呵一笑,“大老远的来温哥华,就为了够吃够喝?”
“嗐,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大志向,能逍遥快活、自由自在就行。”大力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张启飞看不下去了,毕竟大力是他带来的人,这种时候他不说句话肯定不行。
“大力兄弟,军爷这是关心你,不要这副态度。”
大力端起茶杯喝茶,没说什么。
“这样吧大力,你到我这儿来,以后我会让你得到十个甚至一百个酒吧的好处!”龙志军坚定的说道。
大力不想再跟龙志军啰嗦了,放下茶杯说道:“军爷,谢谢你的好意,你叫我来,我也来了,叫我打,我也打了,算是给了你面子,我现在可以走了吧?”
很少被人这么对待的龙志军心里不舒服起来,但并没有表现在脸上。
他知道,如果再说下去,不但自己没面子,还会搞得以后大家连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那好,既然这样,你们就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