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了小菊她妈,肖芸和小菊到路口上了车,四人一起去了县民政局。
这年头只要是协议离婚,十分钟就可以搞定。
当然,十分钟是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
办离婚证还得提供照片,两人又去隔壁相馆照了照片。
一切顺利办妥,他们又返回刘家村。
肖芸陪小菊回家收拾了自己的衣物,彻底离开了刘家。
这时候夜幕已经降临下来,大力把车开到师父家,从塑料袋里拿出三万块钱还给师父。
师父说,借两万,咋还三万呢?
大力说,利息噻!
师父说,不到半天时间,两万变三万,这利息真够高的!
剩下的两万,大力一人扔了一万给小菊和肖芸。
三人告别了陈康,开着车又去往县城。
吃了晚饭之后,他们去一家星级酒店开了个套房......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餐后,大力说道:“以后小菊就不要回娘家住了。”
“不回娘家我住哪里呢?”小菊问道。
“走吧,我们去看看房子,给你们两个买套房。”大力说着站起身来要走。
“给我们两个?”肖芸有些纳闷的问道。
她没想到自己能享受小菊同等的待遇,毕竟自己比小菊大那么多。
小菊立马拉起肖芸的手,亲热的说道:“芸姐,大力马上要走了,你不陪我,我一个人很孤单的!”
“那行。”肖芸笑道,看向大力,满眼的温柔。
县城不大,好点的楼盘也就那么几个,三人逛了一圈之后,最后在双月湾买了一套一百四十多平米的三房两厅。
房子要一个月后才能交房,大力刷卡付了全款,房主写小菊和肖芸两个人的名字。
办完了购房手续,大力还给她们开了一个银行账户,存了三十万在里面,作为装修备用金。
吃了午饭,他们又去双月湾附近租了个套房,作为过渡期使用。
小菊和肖芸以为大力安排好她们的住宿问题后就要走了,挺舍不得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