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子就是赖波仔。王大力,果然名不虚传,敢一个人到我手里来救人,是条汉子!”赖波仔也冷声说道。
“你他妈少废话,如果你今天晚上让我们走,我可以不计较,你要是再为难我们,哼!”
大力也知道,自己可能打不过这七八十人,何况对方手里都有武器。
自己虽然也有两把匕首,但要对付这么多手持凶器的家伙,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但是气势不能输啊。
打过无数次架的大力早已明白,不管是单挑还是群殴,如果还没打就输了气势,那就输定了。
赖波仔笑了,歪头问道:“我要是不放你们走,怎样?”
大力用匕首指着赖波仔的大鼻头,“那我就割下你赖波仔的脑袋!”
随即又指向阿宝,“还有你,你他妈就是个杂碎!”
阿宝被大力的气势吓得有些害怕,急忙对赖波仔说道:
“赖哥,别跟他废话,直接干死他,汪老爷子来了,起码赏我们一百万!”
“好!”赖波仔一咬牙,扬起手中砍刀,“兄弟们,给我干死王大力,等会儿汪爷来了,咱们大家分奖金!”
大力急忙把腰间的另一把匕首抽出来,一手握一把匕首,拉好架势准备战斗。
还好当时石头给了自己这两把匕首,要是赤手空拳跟这群人打,会死得更惨。
有了这两把匕首,就算死,起码也要干死几个垫底噻。
武器这东西,一寸长一寸强。
不过,那是针对一般人而言,真正的高手,都擅长使用短武器。
武器长,在远距离的情况下确实占优势,特别是古代在马背上打仗,短刀肯定干不过长矛。
但现在谁还在马背上干架?都在场地里打。
这样一来,短武器的优势就得到了充分展现。
短武器的优势在于灵活利索,又不容易被折断或脱手,如果用得好,比长武器好使。
“兄弟们跟我上,干死王大力!”
赖波仔大吼一声,七八十个马仔一窝蜂向大力冲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