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庭月打闹了下,最终也是接受了自己是舔狗的事实。
想一想,有些后悔,当初应该多撑一段时间,那舔狗便是楚方了。
越想越气,亏她当初想着楚方刚毕业,还是个贫穷的大学生,想方设法帮他找业务,现在想想,自己好蠢。
愚不可及!
即使吃饭的时候,钟庭月都是瞪着楚方的,而后者摆出一副得意的样子。
二人吃了早饭,趁着今日阳光明媚,青天白日,像正常情侣那样约会,买奶茶,看电影,逛街... ...
冬季的太阳总是那般温柔,加之周六,魔都大街小巷有有很多人,或散步,或逛街,或购物。
购物似乎是女性的天性,钟庭月也不例外。
游走于各大时装商店,挑选合适的衣服,一一试穿、比对,只不过有一点不同的是,别人试穿了便想买,而她是试穿便消除了购买的欲望。
“好看不?”钟庭月问道。
此刻钟庭月穿着经典驼色大衣,简洁大气的廓形设计,有着足够的松弛,时髦且高级。
楚方认真打量女朋友,摸着下巴说道:“我还是觉得那款米色长款大衣好看,和你白色的针织衫、白色阔腿裤特别搭配,有种仙气飘飘的感觉。”
“真的?”钟庭月原地转了一圈,声音中带着欢喜。
并不是因为男朋友的夸奖,而是逛街以来,她向楚方询问穿搭,而对方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没有烦躁,没有敷衍。
“你要相信我的眼光。”楚方说,“丹尼尔都说我审美很好。”
“丹尼尔是谁?”
“微时代的设计师,听说是国外非常有名的设计师,我的衣服一直都是他设计裁剪的。”
钟庭月想起那家贵到令人发指的私人订制商店,一年仅衣服就发生上百万。
旁边的服务员听着二人聊天,脸上挂着娴熟的笑容,心中为之羡慕。
只需一眼,她便知道面前这个男生所言非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