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当然愿意。和你合作是我在好来坞最愉快的一段拍摄经历。你可不知道,和肖恩·杨合作是多么麻烦,她感觉不对就要叫停……”科斯特纳对罗纳德很承情,毕竟是对方给了自己一个出道的机会。
“不过迈克尔有个条件,就是必须把他小说里的所有情节都拍出来,不能节选一部分情节改编。我已经答应他了。”
凯文·科斯特纳见罗纳德愿意投资,也很高兴,毕竟这部剧本,要全部拍出来的话,肯定是要超过一千万预算的。
“全部拍出来?”罗纳德确认了一下,毕竟这部小说他翻了翻,里面的故事体量不小,全部拍出来两个半小时都不一定能容纳。这可是发行商最不愿意见到的片种。
“是的,而且印第安人的部分,必须采用印第安部落的语言对话。我打算去印第安保留地实景拍摄。”
罗纳德摸摸下巴,这一听就是明星的妄想。印第安语对话,那阿美利加的观众谁还去看啊?并且他说话的口气,好像自己对电影已经有了整体的规划。
“你打算让谁来导演这部电影?”罗纳德问他。
“你忠实的……”凯文·科斯特纳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嗯……我不知道,凯文。你也许能考虑一下用一部小制作练练手。第一次做导演就挑战这样的电影……”
“我想了不少,罗纳德。这几年我拍电影的时候,都在注意观察导演的工作方法。你以前和我说过的,拍电影就是先给个主镜头,然后拍过肩镜头正反打,最后补充一些特写的反应镜头。”
见科斯特纳已经陷入了激情当中,开始说自己对某些镜头的设计了。罗纳德知道这次很难说服对方放弃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了。
“我没想到你的这么有大构想,勇气和雄心。我的公司单独是处理不了这种大制作的发行工作的。如果你能够找到七大制片厂给你绿灯,我希望能购买一个拍摄的投资份额期货,这样等整体计划确定以后,我可以按照份额投资。”
罗纳德想了想,还是先用小钱锁定一个投资额度。七大制片厂不会有人疯到让科斯特纳出道作去拍这种史诗大制作的。到时候等他碰壁了,自己再慢慢说服他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
“与狼共舞”是个好小说。但是好小说不一定能改编成好电影。电影和小说毕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载体,而且往往小说越是好看,改编越不好。
一流电影往往从三流小说改编出来,只保留角色和故事框架,这样根据电影拍摄规律修改,又不得罪小说读者,反正也没多少死忠读者。
至于至少一千多万,算上科斯特纳片酬要超过一千五百万的预算。就让这个没当过制片人的新手去试试看,要遭受怎样的折磨吧。
反正这种话,不是自己对他说,就是七大制片厂的人对他说。从自己嘴里出来还会伤害感情,肯定不如从其他人嘴里出来,到时候自己在来劝他。
……
与狼共舞这边,还要暂时忍受科斯特纳的妄想。另两部小说,倒是很快出了结果。
“我很抱歉,没有打听清楚背后的关键。沉默的羔羊,在出版社出版之前,改编权已经卖掉了。”
大卫·西姆金斯过来向罗纳德道歉。
“这是怎么回事?”罗纳德很惊讶,在出版之前出售产权,严格来说是违反了一系列把编剧工会的规定的。
“是这样,之前作者托马斯·哈里斯把第一部‘红龙’的版权,卖给德劳伦蒂斯的时候,签订的是特殊的打包合约。续集也必须由德·劳伦蒂斯的制片厂拍摄……”
西姆金斯把拜访作者听来的消息合盘托出。
德·劳伦蒂斯这个那不勒斯人,在合约里弄了很多坑人的条款。比如,如果第二部系列小说改编的电影不由他的公司来拍摄的话,必须倒付给他五十万美元的赔偿。
当时的托马斯·哈里斯听说自己的小说可能被搬上银幕,就不管太多的签订了合约。那时候第一部红龙还不一定能拍出来,有人花几十万买下改编权是意外之喜。
谁知道第一部小说大火,很受读者欢迎。第二部的改编也很热门,被很多制片人追捧。好来坞多得是想一片成名的穷鬼制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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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第一部电影票房失利以后,劳伦蒂斯已经不想在拍第二部电影了。然而合约仍然有效,作者哈里斯要想卖给真正有能力制作的制片人,就必须先赔偿德·劳伦蒂斯五十万。
显然他也不想做这个冤大头。这个时候,着名演技派演员,吉恩·哈克曼找到了他,愿意出五十万买下版权。
作者哈里斯见有人肯出钱,当然答应。
但是显然在好来坞没有傻子,吉恩·哈克曼出钱,也有几条特别条款。那就是电影立项以后,第一,必须以他来扮演fbi的那个高官。
第二,汉尼拔的扮演者,必须由哈克曼点头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