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其他像是桃酥什么的,李弘文抿了抿嘴想吃,但是最后没买。
他现在虽然有空间了,但是并没有来钱的途径,指望抓兔子这些换钱也不是长久的,所以觉得还是省着一点,不买了。
想吃甜食的时候,来颗糖就好了。
出了副食商店,李弘文背着背篓来到了国营饭店。
这个年代想吃到好吃的,也就来这里才能有机会吃到,所以他想来试试这里的手艺。
如果大师父手艺好,以后来卖兔子山鸡的时候可以每个月来改善一下生活。
国营饭店的人并不算多,这个年代,来这里吃饭的人都是城里条件好的,一般家庭一年都未必会来一次,而村里人基本上在出门的时候都是自带干粮,没谁会愿意花钱在这里吃一顿,或许说也没几家有钱在这里吃一顿。
再加上这个点已经过了饭点,所以里面的人并不算多。
红烧肉!烧茄子!猪肉炖粉条!炝炒土豆丝!红肠炒鸡蛋!
饭店招牌上写着五个菜,红烧肉最贵要二块钱一份,土豆丝最便宜,五毛钱一份,主食 就是米饭和馒头还有包子。
“来一份红烧肉,来四两米饭!”
李弘文掏出钱和票买了一份红烧肉四两米饭,服务员淡漠的接过钱和票,撕了两张票递给了他。
“自己去窗口取!”
得!
也不知道这个服务员是不是眼睛有问题,从头到尾都没正眼看过他一眼,摇摇头,李弘文拿着票奔了窗口。
该说不说,这个时代饭店虽然服务态度不好,但是菜的饭量还是很足的,红油赤酱的红烧肉满满打了一碗,那大块的一层一层肥瘦均匀的五花肉裹着浓浓的酱汁,在厨师从里面把碗放到窗口的时候,李弘文看到肉随着震动一颤一颤的样子,口水直接就流了满嘴。
香!
太香了!
把碗端起,那股肉香味直窜鼻子,以至于就窗口到桌子几步道,李弘文就咽了三回口水。
坐下后,他就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夹向了碗里的红烧肉,结果因为用力过猛,直接把肉夹成了两截。
软糯,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