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呀,一天天的究竟在干什么?”

一个幼嫩的女声在我耳边响起。

“写小说。”

我这样回答。

“你是男孩子,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你知道吗?”

好烦人。

“既然是男生,就要承担起责任来,要知道社会对于失败者可从来没有纵容一说。

一事无成的话,收到的只会是嘲笑而非同情。”

像清泉一样叮咚悦耳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好烦人,不,应该说是到了讨厌的程度。

“这也做不到,那也做不到,整天窝在家里写小说。

自由职业者说起来倒好听,其实就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流浪汉嘛!”

写小说怎么你了?吃你家大米了?

“唔,那倒是没有,但是你这样下去真的很糟糕哎,我是出于好意才来劝劝你,别不知趣!”

我扣下笔记本电脑屏幕,从凌乱的卧室床上坐起身子。

女孩看到这番举动,还以为我生气了,于是连忙退后,牙齿打颤,一副怕怕的模样。

所以,这家伙真的是刚才那个在我耳边颐指气使的人么?

看起来好怂。

我不禁开始仔细打量身前的女孩。

她的穿着倒没什么好说的。

白衬衫,深蓝色牛仔裤,脚踩一双稍微嫌大的运动鞋,头戴鸭舌帽,齐耳黑色短发修剪的倒也齐整。

只不过额前的刘海未免显得太长,遮掩住眼睛像是埋在一层阴影里看不清楚。

我安慰了她,并向她解释自己并无恶意,只不过……

“只不过你未免太嚣张了点,拜托在说教之前先认清自己的地位好么。

要知道你在半个小时前,还像可怜巴巴的流浪狗一样无依无靠的在外面淋雨。

别忘了是谁把你捡回来的。”

女孩嘿嘿一笑,傻傻的,却也非常可爱。

请别误会,我才没有刻意去注意她的面部表情。

虽然她长得真的很可爱,但在下虽不才却也是个意志坚定的人……

我没有看哦,被淋湿的衣服也是,真的没有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