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呀,一天天的究竟在干什么?”
一个幼嫩的女声在我耳边响起。
“写小说。”
我这样回答。
“你是男孩子,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你知道吗?”
好烦人。
“既然是男生,就要承担起责任来,要知道社会对于失败者可从来没有纵容一说。
一事无成的话,收到的只会是嘲笑而非同情。”
像清泉一样叮咚悦耳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好烦人,不,应该说是到了讨厌的程度。
“这也做不到,那也做不到,整天窝在家里写小说。
自由职业者说起来倒好听,其实就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流浪汉嘛!”
写小说怎么你了?吃你家大米了?
“唔,那倒是没有,但是你这样下去真的很糟糕哎,我是出于好意才来劝劝你,别不知趣!”
我扣下笔记本电脑屏幕,从凌乱的卧室床上坐起身子。
女孩看到这番举动,还以为我生气了,于是连忙退后,牙齿打颤,一副怕怕的模样。
所以,这家伙真的是刚才那个在我耳边颐指气使的人么?
看起来好怂。
我不禁开始仔细打量身前的女孩。
她的穿着倒没什么好说的。
白衬衫,深蓝色牛仔裤,脚踩一双稍微嫌大的运动鞋,头戴鸭舌帽,齐耳黑色短发修剪的倒也齐整。
只不过额前的刘海未免显得太长,遮掩住眼睛像是埋在一层阴影里看不清楚。
我安慰了她,并向她解释自己并无恶意,只不过……
“只不过你未免太嚣张了点,拜托在说教之前先认清自己的地位好么。
要知道你在半个小时前,还像可怜巴巴的流浪狗一样无依无靠的在外面淋雨。
别忘了是谁把你捡回来的。”
女孩嘿嘿一笑,傻傻的,却也非常可爱。
请别误会,我才没有刻意去注意她的面部表情。
虽然她长得真的很可爱,但在下虽不才却也是个意志坚定的人……
我没有看哦,被淋湿的衣服也是,真的没有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