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剑圣之怒,下

“你能以大地之身,逼得雷叔金解,如此实力,便是在龙外群岛,也足以自立为王。况且,你如今不过二十,就已有如此实力,潜力惊人。我不知道你受何方神圣的眷顾,但我感觉,你不出二十……不,应该最多十年,就能步入圣阶。以你的天赋,一但成圣,别说雷叔不再是你的对手,就是我的父……龙岛无数圣阶之上的强者,多半也奈何你不得了。你现在,只为一时傲气而送死,不觉得这太不值了吗?”

龙外群岛,便是龙岛所藏身的迷雾之海边缘的诸多海岛,是半龙人居住之地。传说,半龙人传说是巨龙与神裔传下的子嗣,因而天生强大,龙外群岛大地无数,天空遍地,星辰也不算稀奇,那是人类难以想象的恐怖世界。若不是龙外群岛与神佑大陆之间还隔着恐怖的风暴之海,这片大陆的主人,恐怕非这群半龙人莫属……

至于龙岛,那更是巨龙和巨龙附庸的神秘家园。它藏身迷雾之海,除了巨龙,无人能寻其踪影。即便是前世的堕落剑圣本尊,纵横天地,也在迷雾之海中失了方向,不曾登过龙岛。但没有人会质疑龙岛的实力,连龙外群岛都已是星辰满地走的境况,到了龙岛,恐怕像雷叔这般的亚龙,都是一抓一大把,更遑论实力恐怖的巨龙了。

在神佑大陆,圣阶尊者就是令无数人心驰神往的未来,但即使是圣尊,也不敢在龙岛面前得瑟!能让龙岛奈何不得,这般荣耀的厚重,足以令人飘飘欲仙了!

然而赤锋听着,却是心如古井无波——他夺的本就是天才剑圣的身体,又融合剑圣残魂,取得如此成绩,本就是理所应当,有什么好自满的?

不过,红如此好意,赤锋总不能置若罔闻,但他也实在不知如何解释现在的情况,只好道,“这的确是送死。但以生命扞卫剑圣荣耀,这是剑圣戒律,无需多言。”

此言绝非推脱,因为这场战斗的意义,早已发生了转变。

如果说一开始,赤锋将这场战斗视作自己这些日子窝囊气的发泄,那么当他底牌用尽,却奈何不得雷叔时,他再因怒而战,就显得无能狂怒,小丑一般,赤锋绝非那般死要面子的失智之人。

然而,赤锋想撤,但继承剑圣名号的他所承受的剑圣戒律,却不允许他退。

“哪有这样的戒律,口角之争,就要人送命?”红的话语难得带上了些许打抱不平的情绪,不过,这却是误会了这条戒律的真意。

剑圣所行所向,乃至高之道,至高之道不可辱,行于此道者不可辱。辱者,当以血洗之……

或敌之血,或剑圣之血。剑圣受辱必须舍命搏杀。

在沃古大陆,这人尽皆知的戒律。剑圣身为圣阶强者,舍命搏杀之下,就算巨龙都能同归于尽!沃古诸族,哪族敢自负狂妄地认为自己实力比肩巨龙?巨龙都不去嘴贱,谁又活得不耐烦了,敢轻辱剑圣?

更何况,剑圣擅以战悟战,舍生之战,往往能求得突破,置死而生!不敢承此戒律者,就不该走剑圣的路子。承此戒律者,也鲜有因此送命,反而多有突破。

如此戒律,即是对剑圣修炼有助,又能震慑外族,减少兽人不擅长的口水战,本是一箭双雕之法。

偏偏赤锋承剑圣之名号,却无圣阶之实力,这条戒律反而让赤锋处境尴尬,堵了他的后路。本来嘛,这片大陆兽人势微,剑圣先知几乎不复存在,少有人知剑圣的含义,也不会去轻辱剑圣这层身份,这条戒律除了当初赤锋身处囚笼时发做过,其他时候,基本就是个摆设,哪曾想会遇上这雷叔这个意外。

当然,戒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可偏偏这死戒律,正是源于那一缕剑圣残魂。当赤锋本心的怒火因雷叔的强大而被一盆冷水浇了个半熄之时,怒火之下,剑圣残魂所暗藏的怒意,便逐渐显露……这正是红所感受到的怒焰。

剑圣之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