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土地改革

特战营退出部队系列,转变为特警。

大量的干部从景栋出发 ,前往掸邦各地。

一个个县政府、乡政府纷纷挂牌。

这个时期的掸邦县政府,都像包青天的衙门,行政 ,司法,税收,教育等各方面的工作,都由县政府包办,各个部门都挤在县政府办公。

随着基层政府的工作逐渐开展,人们逐渐发现,不从根本上改革土司制度留下的土地制度,掸邦政府的各项工作无法开展。

缅甸联邦政府虽然宣布废除土司制度,并与土司们签订了协议,但并未进行真正的改革。

掸邦解放后,土司们只是失去了权利,但其财产没有发生任何变动。

土司辖区的土地山林还是掌握在土司手中。

大量的土司辖区居民的人身还依附在土司身上。

不彻底废除土司制度,改变土司制度下的生产关系,掸邦就还是土司制度下的掸邦。

汇总各地的情况后,掸邦政治协商会议制定和颁布了《掸邦土地改革法》。

该法规定,掸邦土司制度已经被废除,土司继续占有土地和山林已经没有法律依据。

自即日起,各土司辖区的土地和山林全部收归政府所有,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将各土司辖区的土地,按人口数平均分配给辖区农民。

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

禁止买卖土地。

这是借鉴后世的经验。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只要有土地,农民就有生存的基本保障。

只要有基本的生存保障,农民就不会暴乱,整个社会秩序就不会崩溃。

在颁布土地改革法的同时,政府还颁布了土司安置办法。

办法规定,各土司在原辖区的房屋收归政府所有。

所有土司全部迁往景栋,由政府提供住房安置。

现有各土司家庭全部人口,由政府终身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