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
没问就没问吧!
看他们自家团长那股得瑟劲,走路都快成螃蟹一样了,能受这几个家伙的委屈,才算是邪了。
事情到了这里,看似就要解决了。
可上辈子看惯了官场争斗的尔虞我诈,易南平同学心里知道,这件事要想真正处理完,还可能有的扯。
就像刚开始的时候,李二舍说到的那样。
他要是咬死了,不承认,曾经在值班期间,跟女下属,在床上发生了运动关系。
那样的话,暂时还真的没有物证,能够证明这一切。
仅凭闫立峰、易南平和胖子宋云飞的几句证词,那是很难给此事定案的。
更别说,再加上他们三个都是利益关系人,作证的含金量,就更低了。
可那时候除了他仨和李二舍以外,仅有的一个当事人,就剩下郑丽了。
作为李二舍的小情人,违犯通奸罪的另一方,要是让她,口口声声承认,跟李副区长通了奸?
那样的难度,简直就是地狱级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证据是那么的苍白和无力,到底该采信谁,怎么判决?
都是一个未知数!
其实,易南平他们现在也不用妄自菲薄,最最有利的一方,目前还在他们的身上。
那就是,不管怎么说,现在闫大团长的兵都来了,别的不用干,每人说句话,作为证言吧,把李二舍他们给生吞活剥了。
其实,这恰恰更是易南平不想看到的地方,话说,他们本身就站在正义的一侧,自己又是亲眼所见,目睹了李二舍值班期间的不堪入目,可即便这样,到了最后,竟然还要靠社会地位去解决问题,这算不算得上是对这个时代一个最大的嘲讽?
唉!
真正说起来,这才是易南平同学,当初想选报绿大,法律专业的初心吧?
可惜的是,当年的愿望没有成真,他也没有选到哪一所学校,哪一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