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号。
茅塘村。
午后,烈日高悬。
然。
身处小山村,尤其是坐在斜坡的树荫下,再偶有小山风这么一吹,压根不觉得有多热。
峥嵘从地面突起的粗树根旁,一溜排,坐着一个稍大,两个较小的身影。
三人各捧着一包酸梅粉。
用一把极小的塑料小勺子,挖着小袋子里的酸梅粉,一边吃,一边往大院门方向顾盼着。
那边,放着一张凳子上,上面摆着饼干、糖果子,还有一瓢水。
凳子旁边地上,是两本摊开的暑假作业。
再边上,是两只先前被强硬赶过来的小黑狗,似不敢太靠近凳子,只低头在旁边地上,嗅着零食残渣,。
很快,妞妞手里的一袋酸梅粉吃完。
她撕开袋子,将里面舔干净,后,意犹未尽的看向大林子和大宝。
“给,少吃点,别等下闹肚子。”
大宝发现后,便将自己还剩的小半袋,全给了妹妹。
随后,他从口袋里掏出小本子和铅笔头,一边瞅着院门,一边在本子上涂涂画画。
妞妞又有得吃了,歪着小脑袋,欢天喜地对大宝说,“哥哥,我认真想了一年,这次真决定了!”
正用臆想中的气功,想要操控两只小狗的大林子,听了这话,大吃一惊。
小不点才六岁啊!
他立刻转过头,问,“妞妞,你决定什么了?”
“我决定,等长大,还是不卖巧克力了,卖酸梅粉吧,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