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项南笑道,“咱明天就去县城把钱取咧。到时候,俺好好给你买几身花衣裳。”
“额不用,额穿着挺好。”李水花摆摆手道,“永福儿,有钱还是要攒着花。”
“不,钱花了还能赚。青春一去,可就不回来咧。”项南笑道,“额想让你一辈子都漂漂亮亮滴。”
听他这么说,李水花自然感动得不行。
从小到大,从没有人如此在意她,关心她,就算是马得福也没做到。
……
项南随后又看了一下编辑的信。
信里面,故事会杂志社的编辑对他小说的评价非常高,认为故事精彩,人物生动,高潮迭起,悬念丛生,真的写得非常不错,并欢迎他多来供稿。
获得这样的评价,项南并不感觉意外。
他现在可是集纪晓岚的才学、袁华的写作经验、自己多年的网文积累于一身。写出的稿子,要连九零年代的人都镇不住,那也未免太失败了。
……
转过天来,项南、水花一大早就起床,前往县城取钱。
苦水村距离县城,要五十多里地,骑自行车都得骑上半天。
安永福家木有自行车,要上县城,就只能靠走路。
走啊,走啊,走啊,走啊……一路只看到连绵起伏的群山,光秃秃的一片,就像是长了疤瘌的脑袋,看上去真让人窒息。
“走累了吧?要不要额背你?”走了一个小时,项南笑着向水花问道。
幸好他继承了刘峰的军事素养,体质方面比较出众,走十几里山路还不算累。但水花儿毕竟是个女子。
“不累,额一点也不累。”李水花笑着回答道。
她现在觉得脚步轻得很,恨不能小跑着进县城。心里畅快,怎么都不累。
实话说,她昨晚兴奋的,其实一晚上都没睡好。但现在,却是一点都不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