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吃完饭后,项南带丽丽回到自己的酒店,随后将满满一箱子钱给了她。
“这笔钱,就算是我给酒吧的投资了。”他笑着说道。
丽丽打开一看,顿时整个人呆住了。
就见这里面的钱,至少也得有两三千万日圆。这在当时,也算是一大笔钱了。
“我的天呐, 怎么那么多?你从哪里弄得?”丽丽惊讶不已道。
她来东京四年,省吃俭用,努力工作,也才有千万身家而已。但项南才来一个月而已,就有这么多钱了,真的让她叹为观止。
“都是拿得。”项南做了个扒窃的动作道。
他的窃术高超, 身法敏捷,偷对他来说,没有丝毫难度。他每天都去银座逛一遭, 那里是东京最繁华的商业街,有钱人无数。
因此转一圈就有大收获。努力一些的话,一天偷个千八百万都不稀奇。来东京一个月,偷了都快三个亿了。不过他身份见不得光,就算已经是身家亿万,也不敢张扬。
“哇~”丽丽都不知说什么好了。
本来以为项南只是个小偷儿,每天战战兢兢,哆哆嗦嗦,偷不了几个钱的。却没想到, 人家根本就是大盗。这么多钱,比她一辈子赚得钱还多。
“我真是压到宝了。”她很是庆幸道。
她早看出项南不是一般人, 而事实也果然印证了她的眼光。
虽然项南的钱是偷来得, 但对她而言根本不算什么。歌舞伎町本来就是最混乱,最危险的所在。
在这里混的人,要么出卖苦力,要么出卖身体,要么出卖良心,没有几个是真正干净的。就连她, 当初不也是靠陪酒,赚到的第一桶金嘛。
项南不嫌弃她脏,她又有什么理由嫌弃项南。
……
随后,丽丽便把这笔钱投到了店里,项南也因此成了店里的股东。
被员工们亲切的称为老板,而丽丽则被称作是老板娘。
只不过称呼是称呼,因为他们俩都是偷渡客,在东京是没有身份的,所以还结不了婚。
在跟丽丽确立关系之后,项南随后带她去见了阿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