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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罢早餐之后,项南买了几份报纸,坐在公园长椅上,翻阅着这些报纸。
就见多家报纸都报道了昨天都会大厦楼顶的杀人案,现场总共发现了五具尸体,全部都是被一枪爆头,而且身份都成谜。
项南知道,其中一位就是X先生,而其余四位是克罗斯雇佣的杀手。他们的枪法也算得上不错,但跟X先生完全没法比,被他轻而易举就搞定了。
也正因如此,他也中了克罗斯的“骄兵必败”之计。因为克罗斯就是用这些杀手做诱饵,让X先生轻敌,落入他的陷阱。于是,被他一枪爆头。
“这样的杀人手法,实在是太巧妙了。谁能想得到,克罗斯这一枪,是隔着十几里地开得呢?”项南对此都十分佩服。
他虽然枪法也很了得,但是也就能打近处的目标。通常来说,一百米以外,就很难瞄准了。
克罗斯却能远隔十几里将人爆头,如此枪法,简直堪称神迹,让项南都不得不佩服。
实话说,项南都不知道,如果他自己遇到这种枪法,能不能躲得开。毕竟人家隔着十几里远开枪,在子弹飞到之前,他怕是很难感应得到。
而等到感应之时,怕是都已经晚了。
当然,项南也没实验过,所以具体怎样,他现在也说不好。
好在克罗斯是他“父亲”,他倒不用担心克罗斯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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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南看完报纸之后,便继续坐在长椅上。看似发呆,其实是在想事。
他昨天炒了老板鱿鱼,又把女朋友赶出了家,这些事,他不是一时冲动做得,而是另有深意。
而这些事虽然有些出格,但是仍属于正常范畴。
毕竟社畜也有反抗的权力,绿帽男也有不想忍的时候。相信他做的这些事,应该不会影响兄弟会对他的招募。
果然,到了晚上,当项南来到一家便利店购物时,一个身材惹火,美艳动人的女人,来到了他的身边,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正是项南此次任务的目标,福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