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她与李牧都是当今修士,对于这些钱财外物,其实真没有必要太过看重,一栋楼又能如何?
能比得上长生久视吗?
能让人飞天遁地吗?
这么一想,就觉得凡俗之物,也不过如此。
见王金瓶如此心态,李牧大为赞叹:“金瓶,回头我给点灵丹,你现在的心态境界,完全可以将修为再提升一大截。”
当天便在楼上举办了一场酒会,王金瓶和李牧与旗下员工和楼上的租户们彼此认识了一下,喝了几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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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瓶还好,她人虽然漂亮,但装束并没有特别的地方。
可是李牧的装束就有点与众不同了。
他穿着休闲服和运动鞋,留着道髻,道髻上插着一枚红色的小剑作为簪子,身材高大,相貌英俊,行为举止,具有一种奇异的魅力。
令人一见心折,现场不少人在面对李牧时,不自禁的弯腰低头,做出很低的姿态来。
事后自己回想起来,也不明白为何自己会做出这种低三下四的举动。
一场酒会结束后,王金瓶搂着李牧,笑嘻嘻道:“李牧,我今天不回家了!”
她对李牧道:“我要去你那里!”
李牧笑道:“行啊,我家的床又大又软和,而且,我家的小狗还会玩倒立。”
王金瓶笑着打了李牧一拳:“去你的!”
两人下楼之后,来到地下车库。
李牧喊来了代驾,将他的鹰狮盾汽车开了起来,先将王金瓶送到她小区楼下:“回家好好休息,多喝点水。”
王金瓶失望道:“我还想跟你回家呢!”
李牧笑道:“等你金丹期后,再说去我家的事情吧。”
女修在金丹期前,最好不要破身,否则的话,五漏之体,就要成为六漏之体了,李牧再想女人,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坏了王金瓶的身子。
至于江明月,那特么早就被李牧坏掉了身子,以后修行只能从双修入手,虽然也能修炼到极高的境界,但终究不可能达到王金瓶的成就。
修行就是这么残忍,一步慢,或者一步错,就有可能影响日后千万年的修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