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5年12月24日,平安夜。
佩来妮·沙弗尔在接手维也纳商业事务的第一年就给弗兰茨出了个难题,在维也纳的十七位高管,前者要求撤换十一位。
这些人的罪名包括贪污、受贿、侵吞皇室财产、以权谋私为亲友谋取职位和利益、倒买倒卖、渎职、私刑、滥用职权、泄露国家机密....
其中绝大多数人是将这些犯了个遍,实际上十九世纪贪污、受贿、行贿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不过弗兰茨还是低估了这些人的贪欲和胆量,明明有的行业刚刚建立起两三年,但是贪污的数额居然占到了总利润的15%~30%。
有些行业甚至已经被一个或者几个家族所垄断了,其实这次贪污事件爆出来之前弗兰茨还觉得可能不会有太大影响。
毕竟很多行业刚刚起步,一时间找不到那么多可用的人才,找一些家族的人比较熟悉,信得过么。
家族垄断的事情可以以后等行业步入正轨之后慢慢来解决,现在奥地利的很多行业还处在跑马圈地的阶段。
然而,动辄上百万的贪污让弗兰茨有些坐不住了,要知道这是十九世纪一百弗罗林就够普通人生活一年的。
而且这还只是在维也纳,并没有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清查。其实弗兰茨对腐败的事情并不是一无所知,中间还处理过一批人。
但是现在看来,那所谓的杀鸡儆猴好像并没有起到多少作用。
只不过一次处理近万人恐怕会造成很多混乱吧。处理一部分人,拉拢大多数人,这才是正常的处理方式吧?
但弗兰茨并不想那么做,他旗下的产业又不是此时病入膏肓一碰就倒的奥地利帝国。
弗兰茨将核实这些人的罪行给与相应的处分,罚款、降职、开除、以资抵债(这里指的不是工资,而是资产。)、入刑、入狱、流放、死刑。
弗兰茨直接在平安夜把整个维也纳地区的负责人们全部叫齐了,来了一波奥地利版的“怒斥群臣”。
“渣渣!....”
(这段台词,哪天单独发,这里就不写了,免得说水字数。)
当然弗兰茨在杀得流血漂橹之后,还是要安慰一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