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别搭理这个蠢狗,良禽择木而栖,这个过江沈我知道,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犯不上去趟浑水,咱兄弟在一块吃香的喝辣的才是王道。”
刀疤的言语立足当下。
我听后长长叹了一口气。
假如我当场拒绝唐辉。
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把他赶走。
相信在刀疤的场子里。
没人能闹事。
从今以后。
我能凭借身上的本事。
在场子得到更多的话语权。
和刀疤的关系,也能更进一步。
相信不久的将来。
我甚至可以成为哈市举足轻重的人物。
但这里面有一个很大的问题。
那就是,我的良心。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唐辉说的话并没有错。
过江沈的确救过我,而且还不止一次。
尽管在船上,他选择冷眼旁观。
却也无法掩盖过往的事实。
我选择袖手旁观。
无疑良心上会受到谴责。
也许从现实的角度。
我不应该回锡城去救过江沈。
但那样就昧了良心。
倘若一个人失去了良知。
那么。
最多也只剩下一个躯壳。
想到这里。
我的思绪开始烦乱。
刀疤感受到我情绪的变化,又再次劝解,“兄弟,我可是把你当亲兄弟的,想一想孟晚秋,你留在哈市,不仅场子里能当二把手,还能每日与佳人相伴,何乐而不为呢?”
“刀。。。刀疤哥,我。。。”
我欲言又止。
刀疤见状立刻一拍大腿,“这样,兄弟,大哥我亲自做主,给你和孟晚秋置办婚房,包括酒席,什么五金彩礼,全我一人承担,怎么样?”
“额。。。”
我听到这里愣了一下。
开出如此丰厚的条件。
哪怕是被胁迫。
换作寻常人。
也会感恩戴德。
但我有不得已的苦衷。
看向唐辉充满渴望的眼神。
我低下了头。
再扫向人群中的孟晚秋。
她搀扶着老母亲目光凿凿。
我几乎在她的眼眶看到了泪水。
在灯火的照耀下。
小主,
她是那么的鲜翠欲滴,美丽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