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了人间四月天,都爱用此描述温暖。
当北半球的城市都开始将脚步踏入草长莺飞时,或许只有伦敦还在犹豫着,为是不是跟上队伍,进入又一个春天而踌躇不定。
一开始,尽管白日被拉长,但阴云细雨一直盘桓于此,还有时不时,被狂风捎来的冰粒,砸在窗户上叮叮作响,这使得伦敦的春天似乎是由一个又一个独立的片段组成。
若是幸运,会是一天,但更多的是某个午后初晴的几个小时里,某个随机时段里的时光。
或许还没抖落开伞,便有一道阳光穿过乌云,渗进金红色的光来。
清晨拉开窗帘的春光乍泄,也别高兴的太早,兴许等你再回家时,鞋子上就布满褐色的泥点。
晴一天算不得是春日,两天有些勉强,人们也不愿意承认,可大家都知道,也许三天就到头了。
生活在伦敦这个城市的人,会由于晴日的到来而欣喜,言语神情之间充满感激。
他们会用嫌弃的口吻说着“好天气不会持久”,却又满面笑容,更加珍惜这种带了一些虐恋味道的眷顾。
可终究,春就是春。
阳光驱散阴霾,鸽子们在蓝天白云下兴奋不已,空气中弥漫起潮湿土地在日光照射下会散发出来,淡淡的却让人精神振奋的腥气。
伦敦的四月,包治百病。所有的美好,都会在春天如期而至。
城市已老,可新花开遍。风变得柔软,穿过发梢面颊,满眼所见,皆是绿意盎然,繁花绽放。
每一枝绽放的花都让人如释重负,冬衣褪下,代替的是鲜亮色彩的轻衫,春光摇曳里,没人能抵抗暖意的督促,纷纷跑出室外。
午后花园、草坪、树下三三两两坐着不愿放过好天气的人。长椅上独自享用午餐的职员,三五成群聊天吵闹的学生,带着耳机在树墩上阅读的青年,依偎在一起,面朝波光粼粼,春风吹皱湖面的情侣,互相追逐的狗儿和稚童。
漫长冬日里,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不过没关系,春花开了。
所有过往“人艰不拆”的心酸,似乎都被眼前的春日盛景,四两拨千斤般,巧妙优雅的给化解了。
而繁花烂漫下,不用大笑,也一样快乐。
李乐开着打开顶棚的车子,一手掌着方向盘,在被阳光烘的暖洋洋的微风里,沿着柏油、石子、砖石路,看过,穿过,这一幕幕安静闲适的景象,另一只手里握着的,是一片柔软的情意。
“你绕路了吧,我记得去市区不是走这里。”
“从里士满公园里走,景色不是更好点。”
“也是哈,蓄谋已久?”
“哪有,见色起意。”
“那,想我没?”
“山春怎抵千思念。”李乐嘀咕一句。
“什么?”
“眼前的春色都抵不过对一个人的思念。”
“哈哈哈!”大小姐听了解释,似乎很得意,扯了扯安全带,往后一靠,抬起左手,闭上眼,感受着春风划过掌心。
“小心点儿,伦敦警方提醒您,车辆行驶中,请勿将手伸向窗外。”
“呀,你这人,真扫兴。”
“那,说个不扫兴的?”李乐歪头瞧了眼戴着墨镜的李富真。
“十里春风,十里路,步步有风,步步你。”
“嗯,还有没?”
“我无限热爱着新的一天,今天的树,今天的风,更有今天的你。”
“再来一句。”
“那得等我再抄几段的。”
“讨厌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