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丽抿嘴笑了笑,她低头,将碎发掖到耳后,再抬头时,笑容越发真诚。
“我娘家那边是个什么情况,你们都是知道的。我要不是遇到你,只怕早就没了,前二十年,我活得太憋屈了,什么事情都不能做主,下乡以后,日子更是过得紧紧巴巴,阎王爷的剑就在我头顶上悬着呢!”
“我就是考了大学又怎么样呢,可能到头来,还是一个孤家寡人。”
她讨厌被选择,讨厌被抛弃,相比于考大学,她更希望自己有一个家,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嫁给鲍胜利对于她来说,或许不是最好的选择,但却是最合适的选择。
虽然他是二婚,还带着一个孩子,但是鲍胜利为人如何,知青点的人都清楚。他和苏云的婚姻,也错不在他,这个男人挺上进,挺顾家的,知道心疼人,这对于常丽来说,就足够了。
都说后母难为,可是小宝这个孩子,真的很可怜,也颇惹人怜爱。
小小年纪,变得十分敏感,当初苏云做的那些事儿,给他心理留下了不小的创伤。好在这么多人爱着小宝,让他慢慢忘记了那些事,而且他也不排斥自己,甚至在她和鲍胜利结婚以后,立刻就改口叫了妈。
这一点也让常丽觉得,这个孩子很可怜,自己以后一定要善待她。
“所以,组成一个家庭,生活在熟悉的地方,或许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
姜颜懂了,伸手握住常丽的手,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董爽考上了,刘小树也考上了。”
常丽和姜颜说了许多知青点的事,她不在这几年,知青点还挺热闹的。
“也多亏了你寄回来的那些学习资料,大家才能顺得复习,考上大学。”常丽说了很多,都是一些日常生活,但是姜颜却听得津津有味。
这些生活也是她曾经生活中的一部分,只是她离开太久了。
“对了,姜颜,我公公的病,你听老三和你说了吧?”
姜颜点头,“我一听说就赶紧讲假往回赶,刚才看到大叔,我简直没敢认,瘦成那样。”
常丽叹了一口气,手无意识地抠着炕席,“他这一病,天都像塌了似的,家里主心骨倒下了。你不知道,现在村里都虎视眈眈地看着呢。”
要改革了,要包产到户,乡镇上都热热闹闹的。
鲍胜利这一病,大队长的位置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