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明媚,白云飘飘。
可广阔的大地上,却是乱糟糟的房屋,脏兮兮的人群,目的地到了––没有城墙的混乱之城,时时刻刻散发出压抑的气息。
红美人号靠岸停船。
港口给人的感觉就一个字––“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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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臭嘛?
很臭。
但李维有“风之气息”,吸进去的污染空气被“风之气息”净化了,所以鼻子闻不到臭味。
但安东尼没有,差点被这股掺杂数种的臭味给熏晕过去。
好在斯蒂芬妮船长眼疾手快,扶住了安东尼,然后没好气道:“你才离开两年,就受不了了?”
安东尼看向斯蒂芬妮,刚想开口解释,可身体招架不住要熏死人的臭味,头一瞥,“哇”的一声,呕吐。
未消化的食物吐了一地。
还不够。
接连又干呕几声。
酸水在嘴唇拉丝。
看着安东尼这副模样,李维只好一个人先一步进混乱之城看看,这混乱之城有多混乱。
从下船开始,李维吸引了无数眼球。
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人形生物,非人形生物,不一会儿,屁股后面就跟着十来条“尾巴”。
这些“尾巴”之所以不敢动手,一是李维从红唇公会的红美人号下船,想来不是红唇公会的新人,也和红唇公会有关系。二是李维敢大摇大摆走在街上,绝非等闲之辈。
离开嘈杂的码头
“啪~”
李维一脚踩在石板上,振点皮鞋上的污泥,接着,另一脚也一跺,一双漆黑的皮鞋干干净净。
这一幕让“尾巴”少了两个。
是魔法!
普通精灵怎么可能一跺脚,就把污泥全都振掉。
一定是魔法。
但还有十来个不怕魔法的“尾巴”,概因在混乱之城,李维的美貌比魔力结晶还值钱,是硬通货。
上到城主,下到奴隶。
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