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8章 东周—春秋秦国官职中尉、博士、公士、上造、僭枭、不更

三、军功爵制下的爵位:公士、上造、僭枭(可能指“簪袅”)、不更

秦国实行的军功爵制是战国时期最为着名的制度之一,它打破了世卿世禄制,以军功作为授爵的唯一标准。

在这一制度下,公士、上造、僭枭(可能指“簪袅”)、不更等爵位是士兵通过杀敌立功获得的荣誉与特权象征。

公士:

等级:军功爵制的第一级。

获得方式:士兵通过杀敌立功或完成特定任务获得。

意义:标志着个人军事才能的初步认可,为后续的晋升奠定基础。

上造:

等级:军功爵制的第二级。

获得方式:士兵在战场上表现突出,积累更多军功后晋升。

特殊之处:值得注意的是,上造在古代还曾作为授予非本国人而在本国当高级官员的称谓,这体现了秦国对外来人才的重视与吸纳。

但在军功爵制中,上造主要是士兵通过军功获得的爵位。

僭枭(可能指“簪袅”):

等级:由于“僭枭”并非标准官职名,这里假设为“簪袅”,即军功爵制的第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