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方式:士兵继续在战场上建功立业,达到更高标准的杀敌数或完成特定任务后晋升。
意义:表示个人在军事上的进一步成就与贡献。
不更:
等级:军功爵制的第四级。
获得方式:士兵经过多次战斗考验,积累丰富军功后晋升。
特权:不更及以上爵位的士兵开始享有更多特权,如免除部分徭役、获得土地奖励等。
这些特权不仅是对他们军事贡献的肯定与回报,也激励了更多士兵积极投身战斗以争取更高的荣誉与地位。
总结
东周至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国官职体系中,中尉作为军事长官负责京师安全;
博士则作为智囊团成员为朝廷提供咨询;
而公士、上造、僭枭(可能指“簪袅”)、不更等爵位则是军功爵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官职与爵位的设置不仅激励了士兵的斗志与忠诚,还促进了国家的发展与强大。
同时,它们也反映了秦国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性与创新性,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历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