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兴这话说得太笼统了,别说孙燕没听明白,连李军都是一堆疑问,皱了皱眉后问了出来,“洪兴,你怎么保证雨水成年后那笔钱就能到她手上?”
不亏是干公安的,问的问题就是能在点上,比自己姐姐强多了,孙洪兴笑得很灿烂,“呵呵,我说它是它就一定是,姐夫,你想,何大清走的时候,何雨柱已经十六岁了,并且已经参加工作了,换句话说,何大清对何雨柱已经没有了抚养义务。
但是雨水呢,那会才九岁,何大清是必须尽到抚养义务的,不然就是弃养,雨水大可以直接去你们那或者法院告他爹。
到那时候,何大清有寄钱回来是现实,不光那笔钱大概率会判给雨水,连易中海贪墨那笔钱也会被挖出来,所以结局只有一个,易中海他死定了。”
说到这,孙洪兴索性一次性说清楚,“姐夫,何大清除了寄钱,也一定寄过信,但是这些信一定被易中海全部销毁了,他是个聪明人,知道这些信留着就是定时炸弹,因为这件事一旦被爆出,他留的那些信就会直接成为证据。
但是如果那些信没了,他还有一点的转圜余地,比如他可以说,是何大清让他帮何雨柱保管那笔钱的,又或者他还可以说是怕何雨柱兄妹两大手大脚,是自己帮何雨柱兄妹两存着的。
这样一来,最后说不定就算被爆出来,他也只需要把钱拿出来就能跟何雨柱达成庭外和解,甚至有可能根本走不到司法程序中去。
但是我既然说了那笔钱是雨水的,那就只能是雨水的,而且易中海一定会死。
有一件事件我姐都不知道,那就是何家的成分其实是作假的,他们家根本不是三代贫农,何大清是谭家菜的传人,谭家菜是官府菜,而且谭家菜最拿手的是用海鲜调汤,三代贫农?贫农去哪学用海鲜调汤?
所以,在这件事被爆出来之前,我首先就会拿何家的成分说事,逼着何大清承认他每个月寄的钱都是给雨水的生活费,到时候哪怕那笔钱不光是给雨水的,何大清也没办法改口。
毕竟篡改成分这种事可大可小,何大清肯定不会想冒那个险,再说了,那钱又不是我们拿,是给他的亲女儿,他也犯不着去冒那个险。
而到了那个时候,没有了何大清的那些信件就成了压死易中海的最后一根稻草,拿到何大清的口供,再加上他隐匿他人重大财产和大量信件的事实,不管怎么判,一颗花生米他是吃定了。。
对了姐夫,这件事我打算等雨水高中毕业后爆出来,但是为了不打草惊蛇,到时候不会有任何人去保安,就让你白捡一个功劳,就算是你无意间发现了~这件事。
到时候你得先找到给我们那片送信的邮递员,这怎么也算是邮递员的重大失误,所以他百分-百会配合。
先从邮递员嘴里确定每个月有一封从保城来的信之后,你再顺藤摸瓜去找何-大清。
等拿到何大清的口供,那这件事也就尘埃落定了,易中海别说翻盘,我都不会给他庭外和解的机会,还包括易中海的媳妇,这么多年,我就不信她不知道这件事,那就算不是主犯,一个从犯肯定是跑不掉的。
而那时候雨水应该能拿到一大笔钱,这么多年何大清寄的钱,还有这些钱所产生的利息,还有雨水的精神损失费,毕竟她一直以为她父亲不管她了,结果并不是不管,只是被易中海隐瞒了,相信真要判起来,法庭肯定会酌情给与补偿的,反正按易中海的收入,也不是赔不起。